各教学单位:
为深入了解和掌握学校教学质量情况,强化过程监控,保证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,学校决定于2024年4月15日至5月24日进行本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检查组织与实施
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由教学质量管理中心、各教学院(部)共同组织实施,校、院(部)两级教学督导全员参加。学校成立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组织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。
组 长:唐多毅
副组长:茹广欣 、楚明锟 、王自寻及各教学院(部)主要领导。
成 员:各教学院(部)副院长(副主任)、全体教学督导员、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工作人员。
二、检查方式与时间
本次检查,采取院(部)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。
1. 院(部)自查阶段(4月15日-4月19日):各院(部)成立以院(部)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教学工作自查小组,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(见附件)。
2.学校检查阶段(4月22日-5月10日):学校组成若干检查小组,全覆盖开展检查工作(校运动会和五一假期除外)。对各院(部)的具体检查时间,以联络员通知为准。
3.院(部)整改阶段(5月13日-5月24日):各院(部)根据学校检查反馈意见进行整改,并提交整改方案和措施。
三、检查内容
1.理论(实践)课堂教学秩序情况。
2.教学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及评价系统使用情况。
3.青年教师帮扶制和导师制培养落实情况。
4.2024届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开展情况。
5.上学期期末考试资料存档资料情况。
6.本学期课程进度情况检查。
7.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初赛组织开展情况。
四、检查要求
1.高度重视。院(部)要按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工作,梳理现状、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;真正把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
2.充分准备。院(部)要注重检查的实效并按照检查内容提前准备好相应的佐证材料。
3.积极配合。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内容多、范围广、程度深,需要二级教学督导组全员参与,积极配合,具体分组情况另行通知。
4.及时归档。院(部)自查工作结束后,自查报告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于4月19日前交至教学质量管理中心石乐乐老师处(15093193568,科东109A,291722744@qq.com)。
专此通知。
附件:教学院(部)期中教学质量检查自查报告
教学质量管理中心
2024年4月15日
附件:
教学院(部)期中教学质量检查自查报告
(XX学院公章)
一、主要成绩
二、工作亮点
三、主要问题
四、整改措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