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为全面摸排期末组织、考场管理、考风考纪等各项教学运行情况,压实考试管理责任,保障期末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开展,学校定于第16—17周组织开展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,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检查组织与实施
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、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共同组织实施,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全员参加。检查实行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随机巡查相结合,以学院自查为主。
各学院应组建线上线下巡查工作组,充分发挥学院教学督导作用,常态化开展全时段考场巡回检查,逐项落实自查任务,建立问题清单,做到发现问题立查立改。
学校划分若干专项巡查小组(分组详情详见附件),采取随机巡查、现场巡查、线上巡查形式开展督查,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各单位反馈,督促限期整改。
二、检查内容
1.期末考试氛围营造情况;
2.考场布置、卫生等情况;
3.教师监考行为及规范情况;
4.学生考风考纪等情况;
5.教学单位考场巡视情况;
6.考试违纪处理等情况;
7.应急处理情况。
三、检查要求
1.高度重视。各教学单位须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期末考试工作方案,细化工作流程、明确岗位职责;各级教学督导同步跟进全程督查,从严抓实考风考纪建设,全方位保障期末考核工作质量。
2.做好保障。各单位提前统筹落实考场物资、后勤服务等各项保障工作,统一规范考场布置;所有考场前后门打开。
3.加强考风考纪教育。一方面组织辅导员开展全覆盖诚信考试专题主题班会,常态化警示教育,引导学生摒弃侥幸心理,自觉遵守考场规则;另一方面组织全体监考教师开展岗前培训,认真履行监考职责、严格落实监考工作纪律、规范监考行为。
附件: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安排表
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
2026年6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