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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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

2026年03月09日 14:05  点击:[]

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

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

教学检查的通知

质评〔2026〕4号

各教学单位:

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,及时排查解决期初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平稳、有序,决定开展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领导

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由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、各教学单位共同组织实施,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全员参加。学校成立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。

组  长:唐多毅

副组长:孙玉胜、徐明成、各教学单位院长(主任)

成  员: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人员;校级教学督导

二、检查时间方式

线下检查:2026年3月9日,检查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秩序及组织管理情况。

线上检查:2026年3月9-13日,全覆盖检查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情况。

三、检查内容

(一)教学运行情况

1.课程开设情况,是否严格按照课程表执行,有无擅自调课、缺课、漏课等情况,调停课手续是否规范。

2.教师授课情况,包括授课态度、教学纪律、教学方法运用、课堂组织管理等,是否存在迟到、早退、旷工等违规现象。

3.学生到课率、课堂纪律情况,以及学生对期初教学工作的反馈意见收集和处理情况。

(二)教学保障情况

1.教室、实验室、机房等教学场地的环境卫生、设施设备运行情况,是否存在安全隐患,维修维护是否及时。

2.教学仪器、教材、教具等配备、发放情况,是否满足教学需求。

3.师资队伍配备情况,是否存在师资短缺、代课困难等问题。

(三)各教学单位期初教学秩序自查情况

四、检查安排

本次教学检查分六组,覆盖所有教学场所、教学单位。具体检查安排详见附件1。线下检查由第一~五组负责,线上检查由第六组负责。

五、检查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期初教学检查的重要性,成立自查工作小组,明确负责人,统筹推进自查工作,确保检查全面、深入、细致,不走过场。

(二)突出重点,狠抓落实。各单位要聚焦教学准备、教学运行、教学保障和新进教师上课情况等关键环节,重点排查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,及时整改,切实保障教学质量。

(三)强化督导,严肃纪律。检查过程中,对工作认真、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肯定;对存在问题较多、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,责令限期整改;对违反教学纪律的个人,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6年3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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