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郑 州 科 技 学 院
关于印发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提升工作
实施方案(试行)的通知
各院(部):
现将《郑州科技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2020年10月10日
郑 州 科 技 学 院
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(试行)
为贯彻落实《郑州科技学院关于实施教师提升工程的意见》(郑科院〔2019〕106号)文件精神,进一步强化青年教师培养,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水平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主动适应新时期学校内涵发展需要,遵从青年教师成长规律,坚持面向全员、分层分类培养原则,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主线,以提升执教能力为重点,充分发挥老教师的“传、帮、带”作用,全面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研水平。
二、总体目标
通过本方案的实施,使青年教师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,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,提高教学基本技能,提升教学能力和教研水平,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,形成一支职业素养好、教学水平高、教研能力强的优秀青年教师队伍。
三、工作步骤
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提升采取“两层级四步骤”工作方案,根据上岗年限,依次实施帮扶制和导师制两个培养层级,系统做好岗前培训、课前培训、帮扶培养、导师提升四个培养步骤。
(一)岗前培训
新入职青年教师在走上教学工作岗位之前,利用开学前的一段时间,对其进行全面的上岗培训。具体内容和要求见《郑州科技学院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实施办法》(郑科院教〔2011〕36号)。
(二)课前培训
青年教师开课之前,须进行多次试讲磨课,院(部)组织相关教研室及骨干教师对其进行指导把关,使其尽快达到开课要求顺利登上讲台。院(部)应充分了解青年教师的实际情况,为后续配备帮扶教师、制定针对性帮扶计划、开展帮扶制培养奠定基础。
(三)帮扶培养
青年教师上岗第一年,开展帮扶制培养。院(部)为其配备帮扶教师,制定针对性帮扶培养计划,重点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规范和基本技能,使其站稳讲台。帮扶培养时间原则上为1年。
1.帮扶教师遴选条件:
(1)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自有教师;
(2)师德师风良好,责任心强;
(3)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,教学效果良好;
(4)具有一定的教研能力。
2.帮扶教师职责:
(1)帮助青年教师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;
(2)指导青年教师了解教学全过程,掌握备课、上课、辅导、实验、考试等各个教学环节的规范和要求;
(3)示范引领,使青年教师掌握教学的基本方法;
(4)课堂跟进,深入课堂了解青年教师上课情况,帮助其站稳讲台;
(5)协助做好青年教师培养提高的考核工作。
3.工作要求:
(1)及时配备帮扶教师。新聘教师入职以后,所在院(部)应当及时为其配备帮扶教师,明确帮扶职责,针对性开展帮扶工作。各院(部)应建立帮扶教师信息库,确保帮扶教师数量充足够用、条件满足要求;
(2)认真制定帮扶计划。帮扶教师应主动与被帮扶对象建立稳定的帮扶关系,根据被帮扶教师的知识结构和承担的教学任务,制定一对一帮扶计划,经院(部)审定后实施;
(3)扎实开展帮扶工作。帮扶工作每周每人不少于2次,帮扶教师应按要求填写《教师帮扶手册》;被帮扶教师需填写《被帮扶教师培训手册》,并于每学期末提交被帮扶教师总结报告。
(四)导师提升
青年教师上岗一年以后,经帮扶考核合格,进一步实施导师制培养,为其配备导师,重点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研能力,指导时间原则上为2年。
1.导师遴选条件:
(1)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自有教师;
(2)师德师风良好,责任心和事业心强;
(3)教学经验丰富,熟悉教学规律;
(4)治学态度严谨,学术水平较高。
2.导师工作职责:
(1)针对指导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指导计划;
(2)示范引领,传授教研丰富经验;
(3)指导青年教师提升教学技能;
(4)带领青年教师开展教研工作;
(5)协助做好青年教师培养提高的考核工作。
3.工作要求:
(1)高标准配备导师。帮扶考核合格后,所在院(部)应当及时为其配备导师。导师资格的认定需经过院(部)推荐、学校审批。各院(部)应建立导师信息库,及时更新成员信息;
(2)针对性制定指导计划。导师根据被帮扶教师的实际情况,制定导师指导培养提升计划,经院(部)审定后实施;
(3)扎实开展指导工作。导师指导每位青年教师每周不少于2次,填写《导师指导手册》;被指导教师须填写《青年教师成长手册》,并于培养期满后提交青年教师成长报告。
四、管理考核
(一)日常管理
各院(部)负责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开展,应为每位青年教师建立专门的培训档案,定期检查帮扶教师、导师和培养对象的工作情况。学校不定期对院(部)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。
(二)帮扶制考核
每学期考核一次,各院(部)应对参加帮扶制培养计划的青年教师进行全面自查。学校届时将组织考核并认定考核成绩,考核成绩分为合格、不合格两个等级,连续2个学期考核合格的青年教师方可进入导师制培养阶段,考核不合格的青年教师将适当延长其帮扶培养期限。
(三)导师制考核
每学年考核一次,各院(部)应对参加导师制培养计划的青年教师进行全面自查。学校届时将组织考核并认定考核成绩,考核成绩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级。
(四)达标考核
三年培养期满,学校将组织开展青年教师达标考核,成绩评定主要依据青年教师的教学技能(占比60%)和提交的青年教师成长报告(占比40%)。通过达标考核的,颁发合格证书;未通过达标考核的,可延期一个学期,经个人申请、院(部)同意、教务处质量管理中心批准后,再次参加达标考核;仍然不能满足要求的教师,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离教师岗位。
(五)帮扶教师及导师的调整
对未能完成指导任务或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帮扶教师和导师的,应及时进行调整更换。
五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
各院(部)成立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,院长(主任)为组长,全面负责本部门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工作。各院(部)应将此项工作列入院(部)年度重点工作,定期检查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开展情况,检查结果与教师绩效考评挂钩。
(二)强化引导激励
帮扶工作和导师工作纳入正常教学活动,充分保障帮扶教师和导师参与青年教师指导培养的工作时间。将青年教师培训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职务(职称)、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,未通过达标考核的青年教师不得参加职称评审。学校每年开展优秀帮扶教师和优秀导师评选活动,同时根据工作情况给予帮扶教师和导师相应的课时补贴。
(三)严格督导检查
学校将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提升工作纳入院(部)目标责任制考核,定期对青年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,检查结果作为各院(部)工作政绩评议的重要依据。
附件:1.青年教师教学基本能力考核评分表
2.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提升考核评分表
2020年10月10日
附件1
青年教师教学基本能力考核评分表
青年教师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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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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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学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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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授课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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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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帮扶教师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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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教研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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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时间 |
年 月 日 |
考核地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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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项目 |
考核内容 |
分值 |
得分 |
授课必备 |
教学计划、教案、讲稿、教材和应有的教学课件等。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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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态与表达 |
教姿教态端庄大方,精神饱满;用普通话授课;表达准确流畅、语速适中;无“口头语”等教学“陋习”;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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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书与课件 |
板书规范正确,字体端正清楚;课件(PPT)制作完整,和板书相结合;要避免书本搬家、照屏宣科。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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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内容 |
符合大纲要求;能理论联系实际;重点突出、难点明确、举例得当;脉络清晰、进程合理;注意挖掘思政元素。 |
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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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方法 |
注重启发式教学;互动性强、气氛活跃;注重创新思想和创新能力培养。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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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帮扶教师培训汇报 |
每学期汇报一次,内容与“支撑材料”契合。 |
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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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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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评结论 |
(合格、不合格):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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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
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提升考核评分表
青年教师姓名 |
|
学历 |
|
所学专业 |
|
讲授课程 |
|
所在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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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时间 |
年 月 日 |
考核地点 |
|
导师姓名 |
|
所在教研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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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项目 |
考核内容或要求 |
分值 |
得分 |
教学方面 (45分) |
教学基本技能考核合格(参考附件一)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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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对所教课程,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地位、作用以及与其前后课程的关系,熟悉的程度; 2.对课程的基本内容、基本结构,各部分间的关系及贯穿全课程的基本线索掌握的程度; 3.课程中的重点难点把握的是否准确,分析的是否透彻; 4.有无对参与课程改革,或提出课程改革的设想。 |
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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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效果: 1.同行评教;2.学生评教;3.督导评教 |
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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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研项目 (15分) |
参与校级以上教学教改项目(限前3名);或参与校级以上教学技能比赛,获二等奖以上的;或参与或指导学生个人或团队进行的市级学科竞赛,并获得三等奖以上的。 |
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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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年教师成长报告(40分) |
报告内容与“支撑材料”契合。每学年报告一次,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。2年考核合格以上的,方可进入达标考核。 |
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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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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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评等级 |
(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): |
备注 |
优秀:90分以上;合格:89-65分;不合格:64分以下 |
郑州科技学院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印发